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2024学年“CAV-MSD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吴昊

为促进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培养,中国疫苗行业协会在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设立“CAV-MSD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项目,学院面向我院研究生启动2023-2024学年 “CAV-MSD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奖励名额与标准

1.CAV-MSD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共10人,20000元/人。

2.CAV-MSD菁卫公共卫生助学金:共30人,10000元/人。

二、评选对象

1. CAV-MSD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3-2024学年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2024届毕业生除外);优先考虑支持2023-2024学年未获得过奖学金资助的同学。

2.CAV-MSD菁卫公共卫生助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已入学校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2024届毕业生除外); 优先考虑支持2023-2024学年未获得过助学金资助的同学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科研业绩。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参评时有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的;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时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参评学年学位必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记录者;
  5.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有奖助金参评资格。

四、评选要求

1.奖学金和助学金,每位同学限申报其中1项。

2.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研究生在读期间成果,对于重复使用的成果属无效成果,既往已经用于申报且已获得过奖学金的成果不能用于本次评选;
  3. 申报材料中论文以正式刊出的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中文文章必须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一,SCI文章作者可以是绝对顺序前三;
  4. 文章、学术会议、获奖、专利、学生活动等填写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每类最多3项;
  5.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佐证材料要求:

1)成绩单:USC系统打印或电子成绩单打印,可交复印件。

2)外语成绩:四级、六级证书或网上查询成绩截图,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如雅思、托福等)。

3)发表论文:论文需刊物首页+目录+论文首页,并写上影响因子和汤森路透分区。

4)学术会议:正式参会证(参会证上有名字或参会证+含本人名字的参会材料),必须作为第一作者在大会口头汇报或墙报展示或论文收录清样,合照不能作为正式参会证明。

5)获奖证明:获奖证书,如还未获得证书,公示函即可

6)专利:专利证书(已被正式授权):仅实际排名前三完成人成果有效

7)学生干部任职:校级、院级、班委等,提供任职证明

8)志愿活动证明

9)本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要和表格填写一致,否则此项目无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资料,审核通过方可上报至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

注:以上每份材料必须含本人名字且用笔画圈标注方可证明属于本人科研成果,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202429日下午1700前将所需材料整理汇总成1PDF文件,填写并上传至问卷:https://f.wps.cn/g/OQwIjisA/

。请大家务必按时上交所有申请资料, 逾期视为放弃奖学金申请资格,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春季学期开学后学术办将对大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有问题会与大家联系进行确认,审核通过方可上报至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3)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待定),根据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的评分排序,确定学院推荐奖学金名单并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7330519,邮箱:wuhao36@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北校园医学5号楼705办公室。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1月26日